首页 > 教 育 > 教育信息
中加学者交换项目
2004/01/02

 中加学者交换项目

Canada-China Scholar Exchange Programme

 

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协议最初是1973年周恩来总理和加拿大克鲁多总理代表两国政府签署的,此后曾多次续签。最近一次续签是2001年。目前,协议由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外交与国际贸易部和我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负责执行,每年互换200人/月奖学金,支持双方学者从事对方国家问题的研究。

该项目要求中方申请人是中国高等院校或其它研究机构的教学人员、学术研究人员、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并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读博士不予考虑),应从事有关加拿大的研究。奖学金期限为4至12个月之间。双方每年12月1日前将根据年度预算及可用的资金确定本年度奖学金的总额。中国教育部将承担中国学者从始发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往返交通费用。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将一次性支付每一获奖者在加拿大进行研究所需每月1,100加元的费用。

加方有资格的申请人包括加拿大大学的教师,已获得学士学位或正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应是从事有关中国的研究,其它研究领域由中方酌情确定。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及领事馆负责促进该项目在加拿大的开展。奖学金期限为4至12个月之间。获奖者将获得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奖学金。中国教育部根据每个人的情况如本科生、 高级进修生(已获得硕士学位)、研究学者(副教授及其以上)向其支付一定的费用。教育部还将提供相应的学费、教材和研究资料、医疗保险和住房。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承担获奖者的往返交通费用,其始发地和在中国境内的最终目的地由获奖者与加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协商而由加外交和国际贸易部确定选择最节约成本的路线。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