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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签证、公证认证
关于便利台湾旅客访港新安排的通知
2009/04/29
近日,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函告,该处于4月27日推出便利台湾旅
客访港新安排。根据新安排,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
称“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无须按现行规定同时持有效的内地入出境签
注,可在符合一般入境规定情况下,以访客身份在港停留不超过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
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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