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须知 | ||
| 20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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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件。对没有或不必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中国公民,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二、台湾和澳门同胞申请去香港旅行、访问或过境,亦需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办理进入许可(详见《申请香港特区签证/进入许可须知》)。 三、申请旅行证须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申请表1份; 2、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护照照片3张(相片的无背景要求浅蓝色或白颜色,请勿用红、黄、黑颜色作背景); 3、能证明本人国籍身份的证件,如过期的中国护照、香港特区护照、以及台湾当局、原澳葡当局和原港英当局颁发的身份证件和旅行证件; 4、在加国的居留证件,如枫叶卡、工作或学习许可、签证等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移民加拿大5年以上者,须提供未入加拿大国籍的证明; 6、根据不同个案情况,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辅佐补充材料。 四、办理旅行证一般需4个工作日。 五、费用: 每本(两年期) 40加元 遗失后补发每本 80加元 注: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签证室 对外办公时间: 240 St. George Street ,Toronto, M5R 2P4 上午9:00-12:00 下午1:30-3:30 Tel : 416-9648861 Fax: 416-3249010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二OO七年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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