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香港特区护照须知 | ||
| 2007/01/01
|
||
1 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护照须提供下列文件: 1、ID843表或ID844表。 ──出生地在中国内地,请填省名;出生地在国外,请填国名。 ──如由监护人签署,须提供签署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 ──11岁以下儿童需有附署或学校证明(带照片)。 2、ID853表(海外付款表)。 3、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影印件(用A4纸)。 4、不大于55X 45mm及不小于50X40mm彩色近照一式3张。 ──照片背景颜色不可以是白、黄、黑色,不可以有影子。 ──照片表面应光滑无折,无夹、刮、划、写痕迹。 5、如无身份证,须提供足以证明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并有香港居留权的其他文件,如父母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本人出生于香港的证明文件等。 6、如同时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须同时填写ROP 143表或ROP144表,并另交35X 29mm照片2张。本馆不单独受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申请。 二、费用: 1、护照和邮寄护照返回加拿大费:由申请人用支票或汇票付给香港特区政府;如由香港以外的银行兑现或不是以港币开出,则须加付银行手续费6.5美元。全部费用亦可由在香港的亲属代交(须在ID 853表上填写亲属资料)。 2、本馆收取手续费和邮寄费共计65加元。可用现金、汇票或保兑支票(CERTIFIED CHEQUE)支付。 三、申请护照需时约4至8周。领取护照时,原持香港CI及其他旅行证件须交回注销。 四、申请人如需进一步查询,可径询香港入境事务处: 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香港入境事务处 电话:852-28246111 传真:852-28777711 电邮:enquiry@immd.gov.hk 注: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签证室 对外办公时间: 240 St. George Street ,Toronto, M5R 2P4 上午9:00-12:00 下午1:30-3:30 Tel : 416-9648861 Fax: 416-3249010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二OO七年一月 |
||
| ||